《考上北大后,我成了前夫的上司》这篇小说是犬犬我呀的饕餮盛宴,很喜欢,很好看。主角为温绾宋意,讲述了:脸面!脸面!宋意想到的永远只有脸面!他是不是忘了。在大山里,他日复一日练习英语口语的时候。我是他唯一的听众。我只回他一条……
2
我和宋意是从大山走出来的。
大山贫困,读书是种奢侈,走出大山的大学生更是奢侈中的奢侈。
我和宋意两户人家,甚至只供得起一个人上大学。
我从小就喜欢宋意。
为了让他能如愿考上大学,我不顾父母反对,在高三那年自愿辍学。
甚至主动承担起了照顾宋意的责任。
三餐我做,衣物我洗,只为了他能够心无旁骛地备战高考。
大山里没有空调和风扇,夏天的时候热得人汗流浃背,透不过气。
宋意写作业的时候,我就在旁边拿着一把扇子帮他扇风,扇到全身汗如雨下,差点中暑晕倒过去。
晚上家里开不起电灯,我翻山越岭带回来几支蜡烛,只为他能够挑灯夜读。
宋意也很争气,顺利考上了人大,成为了大山里第一个走出去并且还考上985的大学生。
高考放榜的那天,他紧紧抱着我,泪如雨下,在我耳边许诺:
“宋意要一辈子和温绾在一起。”
宋意上大学后,我随他来到北京,打工替他挣学费,供他上学。
什么脏活累活我全干过,自己省吃俭用,把大多数钱都转给了宋意。
宋意大二那年,他牵着我的手带我逛人大校园。
骑着自行车的大学生呼啸而过,风把T恤吹鼓,是青春肆意的形状。
三三两两的女生抱着课本一边打闹一边喊“要迟到啦!”小跑着进了教学楼。
走进图书馆的那一刻,我才知道现在的学生都是无纸化学习。
而就在刚刚,我才送了宋意两只黑笔,和三本笔记本。
我突然觉得难堪,想把手从他手中挣开,却被他紧紧握住。
这是一个对我来说很遥远的世界。
遥远到,我明明与他们同龄,却深深觉得格格不入。
鼻子一酸。
说不羡慕是假的。
但是看到宋意和我分享校园生活时两眼放光、神采飞扬的模样。
我又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弯下腰,把自己搭成桥,让宋意从我身上一步一步踩过。
我甘之如饴。
却没想到,我与他越走越远。
远到我们十几年的朝夕相处,对他成了负担。
一种依靠“糟糠之妻不可弃”的道德约束,才能维系的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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