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过很多类似的古代小说,但《末日重生:开局手刃两世仇人》这部真的让我停不下来,剧情不俗套,人设也很新颖。小说内容节选:齐牧不由苦笑,如果这一切真的能够结束,那他就不会经历九次重生和十五年的苦难挣扎了。“那我把你杀了,不就没人知道了?”……
第2章
这一幕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在发生着。
尖叫声,惊恐声,此起彼伏。
原本活生生的人纷纷变成了一个个双目血红,四肢僵硬的怪物。
它们嘴里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嘶吼声,怪叫着冲向慌乱逃跑的人群中!
齐牧脸色平静,表情十分淡然。
以他前面几世的经验,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幕。
在这些天外陨石当中蕴藏着一种极为致命的病毒。
大部分人一旦沾染,就会变成一具具嗜血狂暴的行尸走肉,俗称丧尸!
这些丧尸力大无穷,不怕疼痛,一扇普通的防盗门能够轻易被它们撕开!
“救我!快救救我!”
这个时候,一个浑身是血的女子扑了过来。
“滚开!”
齐牧一脚踹向她,同时往后退了几步。
因为他清晰的看到在这个女人的脖子上,有一个清晰的咬痕!
这也是丧尸最可怕的地方,一旦被他们咬中或者是抓破点皮,那么恭喜你。
你就能够加入其中,成为茫茫尸海中的一员!
女人被踹开后还是没有放弃,扑向了旁边的治安官求助。
“吼——”
有两只丧尸围了上来。
“别过来!再过来我开枪了!”
那个治安官也是慌乱无比,手中举着枪,手臂不断的发抖。
“**!”
齐牧脸色一变,四下一看,迅速捡起一根钢管。
他第一时间跑到治安官的背后,准备将他给敲晕。
“砰——”
结果还是晚了一步,一道震耳欲聋的枪声划破天际。
瞬间,整条街道上所有的丧尸都转过头来,一双双充斥着血芒的诡异眼睛注视着这里。
齐牧没有犹豫,骂了一句转身就跑。
在这种丧尸末日使用热武器,简直是最愚蠢的选择!
丧尸的听力极为灵敏,而且除了打他们头之外,打其他地方几乎不会造成任何效果!
你用热武器简直就是纯纯的找死!
果然就在他没跑出多远的时候,无数的丧尸都朝着治安官和女人的方向涌去!
起先还能听到几声枪响,但很快便只剩下了一阵阵充满原始野蛮的低吼。
这一声枪响对齐牧来说也并非没有好处,至少大部分的丧尸都被吸引了过去,这让他在路上的阻碍少了不少。
“噗嗤——”
在一个街角处,齐牧挥动钢管,一下子砸穿一名丧尸的脑袋,晃了两下拔了出来。
几世的末日生涯早就让他拥有了与丧尸对抗的丰富经验。
只是由于刚刚重生,这副身体的强度还没有完全跟上。
如果不是因为拥有坚韧之躯这个被动天赋,恐怕现在早就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
但纵使如此,由于基础太差,在杀了几只丧尸之后,他还是感受到了疲劳感。
“信号塔应该就在右边了,必须得快点过去。”
齐牧观察着四周,他并非漫无目的逃跑,是有目标的。
在前面几次重生中,有一次他就靠着家附近的电视信号塔躲过了第一波的攻击。
又是跑了一段路之后,他总算看到了不远处的一座铁塔。
但还没等他来得及高兴,低下头一看前面,立马往旁边一闪,躲在了一个垃圾箱后面。
“该死!怎么这么多丧尸!”
齐牧脸色难堪。
距离信号塔的路并不远,大概也就一百多米。
可是在这一百多米的距离上,密密麻麻的遍布着许多丧尸!
虽然附近确实有一个大商场,但是齐牧记得,上一次他来的时候,街道上并没有这么多丧尸。
果然还是刚才的那声枪响,把商场里的这些丧尸给引了出来。
“啪嗒——”
正在齐牧想着该怎么办的时候,旁边的巷子里传来一声异响。
他探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工人服装的丧尸在地上爬行,那声异响,是它撞倒了靠在墙壁上的梯子。
而这个声音也吸引了街道上的其他丧尸,它们纷纷转身,朝着齐牧所躲藏的方向蹒跚而来!
“畜生!尽给我惹事!”
齐牧一怒,冲过去就是一脚踩在了那个丧尸的脑袋上,一下子脑浆迸裂!瞬间踩爆!
这时一个亮晶晶的东西突然蹦了出来,看到这东西,齐牧的双目不由一缩!
“进化晶?怎么第一天就出来了?”
他感到很意外。
进化晶,是一种丧尸产物。
普通人吃了之后,能够增强体质,甚至还有极小的概率成为超变者。
所谓超变者,是能够拥有一些特殊异能的人,这也是未来末日中人类生存的最强战力!
因为到了后面丧尸也会进化,单靠普通人是根本无法对抗的。
但是齐牧记得,在前面几世的时候,第一波丧尸是没有进化晶的,只有在三天后,进化晶才会出来。
“吼——”
此刻已经有几头丧尸来到了巷口,齐牧没有时间多想,一口将进化晶吞了下去!
顿时一股热流遍布全身,体力也有少许的恢复。
他赶紧将梯子给扶正,然后三步并做两步,飞快窜上了二楼!
“哗啦!”
结果刚刚爬上去,屋内就有一头丧尸撞破了玻璃,朝着他张牙舞爪。
这让齐牧吓了一跳!
原本打算进屋找路的计划也抛之脑后,举目四顾,好在旁边就是逃生梯,看来只能上房顶了。
顺着逃生梯,齐牧攀上房顶之后,看着下面乌压压的一片丧尸,总算是暂时松了口气。
稍作喘息后,他连忙跑到了屋顶的另一端。
这里离电视信号塔只有二十几米的距离了。
齐牧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
“兄弟,对不住了,反正在这末日里你也没啥用了,就帮哥们最后一程吧。”
齐牧惋惜的说道。
这台华兴p20他已经用了好几年了,就这样丢掉,还是有点可惜的。
齐牧将闹铃选择在了一分钟后,然后把手机给丢了出去。
当然了,他没有直接丢到水泥地上,不然摔坏了怎么办?而是扔向了后面的一个灌木丛。
不一会儿,一阵刺耳的闹**响起,底下的丧尸们一下子全都被吸引了,朝着灌木丛冲了过去!
“快!丧尸都走了,咱们赶紧跑过去!”
等到齐牧打算一跃而下的时候,却突然听到一楼商场传来声音。
只见有七八个人夺门而出,他们的方向同样是电视信号塔!
当看到为首的一个光头男子时,齐牧的目光顿时一凛。
网友龙爷无敌点评:穿越隋朝太子这本书标点符号的运用更是恰到好处。逐字地看完你的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世间怎么可能还会有如此精辟的文章?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
网友且听风铃点评:又是一本难得的好小说,林森森的叙事风格是我喜欢的类型,内容比较饱满,杨云陈秀人的故事很有趣,希望能一直更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