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明,我把侄子的皇位抢了》是一部令人着迷的古代小说,由时空旅行者的蓝白情怀精心打磨。故事中的主角朱权朱元璋通过勇气和智慧克服了各种困难和挑战,并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本小说以其深入人心的情感描写和紧张刺激的情节而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杨妃想了想后说道:“重八哥,你是当家的,你说可以那一定是可以,再说了女方也是身份尊贵,虽然与咱老朱家还有很大差距,但也说……。
洪武二十七年,塞北草原,大宁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宁王,朱权削瘦的身影在蓝天碧草间若隐若现;
“咋就重生了呢?”
重生数日了,他还没有完全接受自己的新身份——大明王朝的一个实权王爷;
有封地,有数万精兵强将,还有一个非常护犊子的皇帝老爹,这是无数现代人梦寐以求的躺平人生!
但朱权一点也兴奋不起来,甚至愁云满面。
原因就是年富力强,众望所归的大明太子薨了,继承人变成了皇长孙,而他的叔叔们又年富力强,手握重兵;
这是典型的弱杆强枝,想不乱都难。
他那个千古一帝的老子,已经护不了他几年了,而他那个即将当上皇帝的大侄子,和不甘心当不上皇帝的四哥,都不会让他在大宁逍遥。
“君子无罪,怀璧其罪啊!”
朱权长叹一声,没有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
最是无情帝王家,只要与那把椅子扯上关系,什么兄友弟恭,什么父慈子孝,都挡不住那把椅子的诱惑!
大侄子皇帝磨刀霍霍削藩,一纸诏令让回京都,回不回?
四哥手提着雁翎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张口就要借八万精兵,借不借?
这就是重生者的苦逼,因为他拥有上帝视角,熟知历史的走势,于是塞外这个逍遥王爷也就当的不香了;
他老爹朱元璋前前后后封了24个藩王,都是大侄子朱允炆的叔叔或者堂兄弟,削藩令一出就没几个能善终的。
要不提早站队,等四哥和大侄子分出胜负后,离开封地去洪都城当一个提笼架鸟,寄情于山水诗画间的逍遥王爷;
做梦都要防着被四哥砍头,命运时刻掌握在别人手上;
要不……
“不行,我命由我不由天,至少老子得自保,既然重生了,谁也别想决定老子的命运!
永乐大帝也不行!”
在草地上枯坐了几天后,朱权终于下定了决心,不做那个任人摆布的诗书王爷;
这个决心并不好下,跟建文帝和永乐帝争霸,一旦输了,大明将再无历经六帝的逍遥宁王……
“大伴,吾想召见一下朵颜三卫都指挥使阿扎失里,你去安排一下。”
朱权的话音刚落,他的随身太监张永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的下首三米处,躬身领命而去。
朱权终于决定行动了,既然几年后的关键在朵颜三卫,那他就先从朵颜三卫破局。
朵颜三卫是大明最强的雇佣兵,但他们的忠诚更多的是与利益捆绑在一起的;
蒙古骑兵有奶便是娘!
“四哥能收买你们,吾也能!”
朱权呢喃了一句,双眼中闪过一丝与他年龄不相符的精光,一闪而逝,然后被他隐藏在最深处。
与阿扎失里的会面,朱权并没有选择在王府,而是出人意料地安排在草原上,用的是蒙古会盟方式。
朱权甚至连蒙古包都没让搭一个,席地而坐,一人一桌一壶清茶,一扇烤的焦黄的羊肋肉;
他的身旁只侍立着影子般的贴身太监张永,这个倒不是他装逼,而是他觉得有张永足矣。
名义上的主子朱权才带了一个随从,阿扎失里自然也不敢多带;
一个娃娃,一个废人,草原上黄金家族的后人,还不至于在他们面前失了颜面,所以他也只带了一个瘦弱的随从。
阿扎失里是北元的末代辽王,真正的黄金家族血脉,铁木真的子孙。
洪武二十年,大明洪武皇帝伐北元,派冯胜、傅友德和蓝玉等率领二十万大军在捕鱼儿海围住蒙古大汗脱古思帖木儿;
双方激战数日,此战蓝玉大放异彩,率大明铁骑用蒙古人的作战方式,在他们的草原上,彻底击败了黄金家族最后的野战骑兵,一战打断了他们的脊梁。
脱古帖木尔率残部西逃,致使大兴安岭以东蒙古诸部变得孤立,只得归附大明;
为安置归附蒙古诸部,明廷设置了朵颜三卫,由末代辽王阿扎失里担任都指挥使;
拥有骑兵8万人(包括青壮女人和高过车轮的小孩),受宁王节制,这是一支连燕王朱棣见了都眼红的精锐之师。
朱权在打量阿扎失里的同时,阿扎失里也在打量着他;
虽然他轻蔑地在心里称呼朱权为奶娃娃,但他一点也不敢小瞧朱权,因为这个人是朱皇帝的儿子!
在草原上,凡是小瞧朱家父子的蒙古人,现在都成了草原上的肥料;
黄金家族对唯一打败过他们的家族,该有的敬意还是会有的,他在等朱权先说话。
朱权大马金刀的坐在主位,用一把小号的雁翎刀剁下一大块羊肋肉,用刀尖插起来送进嘴里;
嚼了几口后就吞进了咽喉里,接着很随意地将刀搁在案上,优雅地端起一杯清茶小小地啄了一口,然后轻轻放下,与之前的粗犷判若两人。
阿扎失里的眉头毫不掩饰地拧在一起来,然后又舒展开来,朱权手中的那把雁翎刀给了他足够的压迫感;
似乎在时刻提醒他,雁翎刀下再无黄金家族,有的只是大明王朝边塞的都指挥使!
“都指挥使,羊肉还算肥美吗?
愣着干嘛,吃啊!香着呢。”
朱权一开口就似乎暴露了他的少年天性,但那句“都指挥使”让他如哽在喉,再肥美的羊肉也不香了。
朱权虽然是一个奶娃子,但他是大草原的藩王,朵颜三卫的主,是唯一可以在他面前用雁翎刀大块切肉,大口吃肉的人。
形势比人强,阿扎失里也只能用黄金家族的专用小刀,切下一小块羊肉塞进大嘴里;
肉香满鼻,味同嚼蜡!
再喝下一大杯清茶,寡淡如水,他还是习惯喝大草原上重口味的油茶。
只是现在喝什么茶他已经说了不算,而是由对面的少年说了算,大草原换主人了!
见阿扎失里吞下一块肉之后,朱权开始说正事:
“都指挥使,寡人打算组建一支少年亲军营,人数在1000人,凡入选者最低享大明卫所军小旗官待遇,见官高一级;
凡三卫百夫长以上官员直系子弟都要接受挑选,只要车轮高的少年,一家一丁,人数不足者由牧户子弟填充。
三日后,寡人在此升帐点兵,日上三竿不至者,斩!
敢以牧户子弟冒充者,斩;
十人以上不至者,夷族!”
阿扎失里身后的瘦弱护卫怒目圆睁,右手条件反射地摸向了草原弯刀的刀把,被他不着痕迹地举手止住;
他举起的右手顺势一握,靠于左胸前,向朱权行了一个蒙古族的下属礼,表示领命。
朱权就当没有看见他身后护卫的小动作,就瘦弱护卫那娘不拉叽的样还入不了他的法眼,他相信阿扎失里会知道怎么做的;
降人要有降人的觉悟!
办完正事后,朱权端茶送客,一点多余的虚礼都没有。
阿扎失里站起来向朱权行了一礼,然后倒退三步后离开;
张永侍立在身后,自始至终连眼皮都没耷拉一下,包括阿扎失里护卫欲拔刀的那一瞬间。
阿扎失里走出朱权的视线后,他身边的瘦弱护卫气呼呼地问道:
“父汗,这些南蛮子欺人太甚,这是要将我族中子弟挟持为质,其心可诛!
这个朱权小小年纪,目中无人,心眼多的跟马蜂窝一样,他身边就一个阉人,刚才要不是你拦着我,我早就一刀宰了他,然后我们去西边,那里有数不尽的草场供我们牧马。”
阿扎失里宠溺地望着自己唯一的女儿,摇了摇头道:
“安其尔,朱皇帝有几十个儿子,你杀的过来吗?
西边的草场已经有了主人,我们过去就得跟脱脱的族人抢草场,那意味着无尽的杀戮,长生天的子孙不能再自相残杀了,我朵颜三部需要休养生息;
朱权要1000小勇士,给他就行了,只要有肥美的草场,有**如磨盘的女人,草原的勇士就会像春天的小马驹一样,一茬茬的生养出来的。
等到我们有了足够多勇士,足够多的雄壮战马,草原还会回到黄金家族的手中,长生天会保佑他的子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