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小说饥荒年通古今,我捡破烂助王爷登基主角是书文君沈景澄全文阅读

言情 2024-11-01 18:43:01 主角:书文君沈景澄 作者:九九发财

饥荒年通古今,我捡破烂助王爷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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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荒年通古今,我捡破烂助王爷登基》 小说介绍

《饥荒年通古今,我捡破烂助王爷登基》是一部令人着迷的言情小说,由九九发财精心打磨。故事中的主角书文君沈景澄通过勇气和智慧克服了各种困难和挑战,并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本小说以其深入人心的情感描写和紧张刺激的情节而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沈景澄道:“不是昨天的那些人。”“为什么?”秦新知也装模作样的看了看,但是他不如沈景澄,养尊处优贵公子,没见过这场面,胃……。

《饥荒年通古今,我捡破烂助王爷登基》 第1章 废品回收站和千里流放路(2365字) 免费试读

书文君最近有点烦恼。

她的废品回收站里,又开始闹耗子了。

而且这次耗子不仅仅在院子里,仓库里,甚至还跑进了她严防死守的卧室里。

她是有证据的,因为一连三天,她没吃完剩下扔在垃圾桶里的食物,都不翼而飞。

第一天,是一个掉在地上的肉包子,她没当回事儿。

第二天,是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里翻出来的几块过期的压缩饼干,她觉得自己可能记错了。

第三天,是一大块硬的老鼠牙都能磕掉的去年的五仁月饼。

她把这个月的账又算了一遍,确定自己没有老年痴呆之后,开始布置陷阱。

虽然现在还不是晚上,但是耗子胆大包天的时候,是白天也敢出来的。

她在床前的垃圾桶里,特意放了一块塞了耗子药的,香喷喷的小蛋糕。

布置完这一切,书文君踮着脚尖走出房间,关上了门。

她是废品回收站老板,可忙着呢。

废品回收站,别看名声不太好,但是生意真不少。

她今天花两千块钱,打包了五亩地废弃大棚的钢管,塑料膜,遮阳网,所有一切能用的东西。还有两台废弃的小型搅拌机和农药机。

大棚老板亏欠不干了,东西扔了可惜,留着没用,当废品卖了,总能回点钱。

而这些东西到了废品回收站,分门别类整理出来,一转手,能翻两倍利润。

就是费功夫,书文君打算去看一眼,然后请个小工来帮忙。

都是又沉又大的东西,她一个姑娘家,确实搞不动。

出了房间,书文君还没走到院子里,就听到砰的一声。

好像是有什么人碰倒了东西,书文君吓了一跳,问了一声谁,连忙走了过去。

可别有人进来,撞到了,她还要赔医药费就不好了。

书文君快步进了院子,就看见一个人影,趴在院子院子的一角。

那人穿的破破烂烂的,一头披肩长发,应该是个女子。可诡异的是,看他身高体型,又应该是个高大魁梧的男人。

书文君心里奇怪,顺手从旁边抄起一根铁棍,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

帝王一怒,伏尸百万!

大齐王朝,京城里仿佛被血洗过一轮一样。

一直到尘埃落定,一个年轻威严的男人,被压跪在大堂之上。

“皇兄,你为何就是不相信我。”

男人生的很好看,虽然浑身是血,衣服破烂,狼狈不堪,可周身气势不减。

王座之上,大齐皇帝居高临下的看着男人。

长时间的沉默。

最终,皇帝摆了摆手。

“端王沈景澄,因涉嫌谋反,按律当诛。

皇帝仁慈,念在骨血亲情,特赦死罪。

判,贬为庶民,流放宁古塔,终身不得回京。

立即启程。”

端王府一夜人去楼空,沈景澄脱了一身华丽服饰,换了一身囚衣,踏上了漫长流放路。

宁古塔是大齐的最北端,八月便开始下雪,环境恶劣,气候异常,寸草不生,五谷不长。

从来只活人去,白骨回。

或者,一去不回。

因谋反一事,和沈景澄一起踏上流放之路的有六个人,外加两个差役,组成了宁古塔有去无回旅行团。

一群昔日意气风发的天之骄子,如今犹如丧家之犬,穿着单薄破烂的衣衫,有些还带着伤。

自古以来,流放就是一条不归路。

五个月后,八人的队伍,还剩下三人。

端王沈景澄,他的同窗秦新知,和一个押送的差役江天睿,三人奄奄一息。

他们白天步行,夜晚睡在荒地。饿了只有一口干硬的窝头,渴了,喝一口河水雨水山泉水。

但这几日,情况不对了。

本来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经过五个月的同吃同住,大家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汪天睿早将沈景澄一行身上的枷锁都拆了扔了,一点儿都不怕他们跑。

流放是种仅次于斩首的酷刑,但路上通常没人跑。

拖家带口的,跑不了。一个人的,家眷都在京城,不敢跑。

何况跑了以后怎么办?说不定你刚跑,皇帝就大赦天下,留你一个被缉拿呢?

江天睿说:“休息吧,今天不走了。”

大家立刻都坐下了,还有躺下的。

“我们……怕是到不了宁古塔了。”沈景澄看着昏暗的天,缓缓的说:“是我连累了你们。”

他们从五天起,就已经不是在赶路,而是在找吃的。

在他离开京城的第二个月,大齐,迎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天灾。

干旱,洪水,蝗灾,瘟疫。

短短三个月,像是老天爷杀红了眼一样。

他们出远门,不可能带上整个行程的干粮。但差役会带上足够的钱。

开始的时候,路过集镇,或者路过村里,会找人买粮食。吃不好,但饿不死。

可慢慢,粮食越来越难买了。

路上,开始有了逃荒的人。

终于,再也买不到粮食了。

一路荒芜,连树皮草根,都被逃荒的人挖掘一空。

这样的饥荒在有半年,就要开始人吃人了。

三个人分了最后一块窝头,一直到现在,已经三天没有进一粒米。

水是有的,饿了就喝水,可是一直喝水,还是会饿死的。

“瞧你说的。”秦新知的声音也很嘶哑,有气无力:“我知道你是冤枉的,老王……”

沈景澄每每听见老王这个称呼,还是很无语。

但是差役江天睿也是这么喊得:“老秦说的对,老王,生死有命,跟你没关系。”

大家熟悉之后,为表尊重,大家依然习惯的喊王爷。

但沈景澄拒绝了,我已经是个庶民,不再是王爷,你们就叫我名字吧,或者叫我老沈就行。

沈景澄今年二十五,很意外竟然是队伍里最大的年纪。

但是大家觉得,有点叫不出口。

毕竟尊卑在他们心里,是根深蒂固的。

于是秦新知说,这样吧,就叫老王吧。

王爷,老王。

挺好。

要不是沈景澄没心情,当时就想揍他。

老王就老王,为什么要加吧?

说王不说吧,文明你我他。

不过那还是刚开始上路的时候,虽然凄苦,大家还能苦中作乐。现在,谁也笑不出来。

没劲儿笑了。

沈景澄叹了一口气,靠着树闭上眼睛。

江天睿道:“明天我们上山看看,我祖父以前是猎户,我知道怎么打猎。”

两人都应着,但是,都知道希望不大。

第一,他们没有力气了,走路都摇摇晃晃,站起来都会头晕。

第二,附近的山多是荒山,别的百姓也不是傻的,若那么好打猎,肯定一窝蜂都挤上山了。

不过谁也没有揭穿。

也许今天闭上眼,就是永远闭上眼,明天醒不了,就不用烦恼了。

只是有些遗憾。

沈景澄到现在也不知道,在那夜的锦秀宫前,到底是谁,朝皇帝射出了那一箭。

那一箭,断了他们的血脉亲情。

胃里,因为没什么可消化的,**辣的痛,其他两人也一样,说是睡着,更像是昏迷。

沈景澄迷迷糊糊中,难耐的翻了个身。

突然感觉,有什么软乎乎,温热的东西,压在肚子下面。

他无意识的吸了吸鼻子,似乎还闻到一点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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