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学作品《看见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我,她疯了》,是是阿浊呀的代表之作。主人公林思琼沈平身上展现了时代的风貌和社会变迁,故事情节扣人心弦,引人深思。这本小说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现实中的种种问题,让读者对人性、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大学毕业后,我和沈平就陆续从家中搬了出去。爸妈原本是不希望沈平离开他们身边的,在他们的眼中,沈平和一个脆弱的陶瓷娃娃没……
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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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次到沈平的小区,一路上还是靠着问小区里的大爷大妈才找到了准确的那幢楼。
第一眼,我就看见了停在楼下的熟悉的车。
这辆车,还是当初我给林思琼挑选的。
医院距离我们家有些距离,我心疼她每天上下班挤地铁,所以刚有些存款的时候,就全款替她买下了这辆车子,用做代步工具。
现在看来,不仅仅是可以作为代步工具,而且还可以作为偷情工具。
我扯了扯嘴角,露出了一个有些讽刺的笑容。
在楼下的树荫下等了大约几小时之后,我终于在单元门口看见了熟悉的身影。
二人说说笑笑,走到了阳光底下。
沈平是最先发现我的,脸上的笑容瞬间就僵硬了,嘴唇威威抿起。
林思琼察觉到了他的不对劲,终于偏过头来看向我,只是一瞬间,她就皱起眉来一扫刚才的笑意。
“你怎么来了。”
林思琼没有着急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相反,她倒是着急询问我来的原因。
我笑着,站起身来,没有走上前去。
“我来看看我哥,不犯法吧,倒是你,为什么在这里。”
我从来没有用这样的语气和林思琼说过话。
她的脸色一变,还是这样的理直气壮。
“在医院看见你哥,就顺便把他送回来了。”
我想这样的谎言,林思琼一定在我的面前说过无数次了,所以才会这样的面不改色。
阳光打在了沈平的脸上,让他微微眯起了眼睛。
我仔仔细细看着这张脸。
其实林思琼错了,我与沈平虽然是双胞胎,可其实我们并不是完全一样的。
沈平因身体缘故,从小便格外瘦弱,而我为了保护他,一直以来都坚持健身,身材比沈平要健壮很多。
说起长相,其实只要观察的够仔细就会发现,沈平的眉眼与母亲更像,而我则是更像父亲。
可从来没有人这样认真的区分过我们。
“哥哥,你也觉得我们长得很像吗?”
沈平愣了愣,似乎是没反应过来,为什么我突然说起这件事。
我往前走了两步,站在了他的面前,眼神复杂。
这是我的哥哥,我们从尚未出生的时候开始,便相互依偎在一起。
我们是全世界最亲近的人,但现在,却也成为了全世界最陌生的人。
“一定很像吧,不然她怎么会为了时时刻刻看见自己喜欢的脸,而选择嫁给我呢?”
我的声音没有什么起伏,甚至还带着一些轻微的笑意。
可就是这样的声音,让沈平的脸色一下子变了。
他着急道:“小安,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思琼...”
“哥哥,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所有人都说,你身体差是因为我。”
“这么多年,我拼了命的想要弥补,只是希望你可以过得快乐一点,爸妈可以多爱我一点。”
“犯人还有减刑的机会,难不成我就注定要被判上个死刑吗?”
“所以,你们才联起手来,把我当成一个傻子一样,耍得团团转。”
我的目光在二人苍白的脸上扫过,笑容凄苦。
林思琼伸手,想要触碰我的指尖。
“沈安,这一切都是我的主意,和沈平哥没有关系,你别怪他,要怪就怪我吧。”
看看,直到现在,她还在想着沈平。
我躲过了她的手,垂眸看向自己的中指。
那是我们的订婚戒指,林思琼借口工作从来不带,可我却当作一个宝贝一样的,时时刻刻带在手上。
在她的眼里,我一定像一个跳梁小丑。
我伸手,将那戒指摘下,然后当着林思琼的面扔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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