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秦歌笙沈括的书名叫《特工狂妻飒翻天》,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柳依依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场阴谋,秦歌笙被人从乡下接回帝都,被迫替嫁给病入膏肓的沈家少爷沈括。人人都等着看笑话,殊不知这位大佬却把她宠上了天。说好的病入膏肓呢?那个身强体壮、高傲妗贵的男人是怎么回事?沈括:抱歉,我夫人是乡下来的,不懂事,你们不要欺负她。随着秦歌笙的小马甲被扒下来,露出了一个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身份。众人怒了:说好的乡下丫头呢?到底是谁欺负谁啊?"...
开始阅读秦歌笙立刻回到了房间里,躺在床上闭上了眼。
然后,听到沈括进门的声音,他朝着大床走了过来,但是停在了沙发旁。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后,安静了下来。
这场汹涌暗潮最终在黑夜中消失殆尽。
翌日清晨,秦歌笙起来后就没看到沈子修,餐桌上只有他们三人,气氛格外的凝重。
用完早餐,沈括就要拉着秦歌笙回去。
孟晚终是不满意沈括的行为态度,冷哼了一声,“这就要回去了?”
“今天是她回门的日子。”沈括解释道。
孟晚皱了皱眉,斜睨了秦歌笙一眼,冷下脸,“这门婚事我不同意!这个儿媳妇我也不同意!”
“我自己的婚事,我做主。”沈括不容置疑的说。
眼看母子间一触即发,若是吵起来又是没完没了的,今天回门,她得去讨债了!
秦歌笙立刻阻止了这场争吵,“伯母,昨晚阿括没有治疗,他必须要回去了,否则病发的话,会很严重的。”
孟晚顿了顿,到嘴边的话终是咽回去了,摆了摆手:“走吧走吧!走了清净!”
沈括伸出手握住了秦歌笙的小手,干燥的掌心传来了温热,两人离开了老宅。
“选秀节目给你安排好了,你到时候准备准备。”沈括白皙骨节分明的手打着方向盘,稍稍侧目。
“行。”秦歌笙点头应下。
半个小时后,兰博基尼停在了陵安苑。
一进门,就听到沈老夫人说,“笙笙回来啦!”
看到沈老夫人,秦歌笙露出温和的笑,放缓了语气,“奶奶!”
沈括很少看到秦歌笙笑,其实… 她笑起来,更好看了,让人莫名的心生愉悦,就连他的嘴角也忍不住上扬。
突然,沈括闷哼一声,捂着心脏顺势倒了下来,吓坏了众人。
秦歌笙脸色一凛,反应极快的接住了他高大的身体,在佣人的帮助将沈括送到了卧室。
沈括躺在床上满头大汗,脸色苍白如纸。
秦歌笙拿出沈括房间备用的药箱,给沈括施针,昨晚在老宅留宿没有帮他施针,现在是复发了!
好在,为他施针以后,他的表情渐渐平静了下来。
“扶我起来,今天是你回门的日子,我陪你回去。”沈括的薄唇里吐出几个字,但唇色肉眼可见的苍白。
“你这样随时都会再一次复发,我自己去。”秦歌笙直截了当就拒绝了沈括。
“笙笙啊,姜伯办事最稳妥了,让姜伯陪你回去吧。”一旁的沈老夫人开了口,她不忍心让秦歌笙一个人回门。
“好。”秦歌笙不想拒绝老夫人的一片好意,反正秦家人也不知道沈括长什么样。
一辆车停在了秦家别墅门口。
“秦小姐,秦家到了。”姜伯下车为秦歌笙开车门。
“谢谢。”秦歌笙走进秦家。
秦家别墅静悄悄的,屋子里只有佣人在卖力的干活。
姜伯一愣,发现了不对劲,“少奶奶,好像……没人。”
秦歌笙同样也发现了。
明知道今天是她和“沈括”回门的日子却没出来迎接,肯定是不想给她股份,故意躲她去了!
呵,这个老狐狸!
秦歌笙眯了眯眼,抓住了佣人问,“秦信鸿他们人呢?”
“他们… 有事去国外了。”佣人低头小声道。
果然是这样。
秦歌笙不怒反笑,目光阴冷,“很好!”
姜伯脸色也冷了下来,知道秦家这是故意给秦歌笙难看呢!
好歹他在沈家呆了那么多年,也是见过大世面的,往哪儿一站,故意提高了语气:“原来这就是秦家的待客之道!沈家记下了!就是不知道秦家有没有这个能力承受沈家的怒火!”
旁边的佣人听完一哆嗦,战战兢兢的说:“小姐、姑爷,老爷和夫人他们的确是有重要的事,不是故意的。”
姜伯一听到“姑爷”两个字,吓坏了,正要澄清却被秦歌笙打断了。
“告诉秦信鸿,我的耐心不太好,让他滚回来以后主动找我,否则——”秦歌笙用凌厉的目光环视了一圈,继续说,“否则,后果自负!”
姜伯让保镖放下了礼物,跟在秦歌笙后面走了。
“少奶奶,您可真霸气!”姜伯也知道秦信鸿是个什么人物,对秦歌笙的这番话大为赞赏,甚至竖起了大拇指。
秦歌笙笑了笑,在心底说,希望你在看到我亲手揍秦信鸿的时候,还能这样夸我!
此时,秦家二楼。
秦湘芸一脸得逞,从电脑上调取了客厅的摄像视频,截了几个图以后发给了远在大洋彼岸的赵舒。
很快,那边来了电话:“宝贝,秦歌笙那个贱丫头没对你做什么吧?”
秦湘芸却迫不及待的跟她分享好消息:“妈,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原来那**嫁的人不是沈少,而是个老头子!他看起来都五十多了,说不定很快就要挂了!”
赵舒一听大喜,“你说的是真的?她嫁了个老头子?”
“可不是嘛!那老头子可能是沈家的远房亲戚吧,现在她还拿什么跟咱们争啊!”
“太好了!我跟你爸这就回来!”赵舒兴奋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