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时间可以倒转,我想我一定会再一次喜欢上家浩的。
他,一个小小帅帅男生,总是偷偷的坏笑,会突然拿小零食哄我开心,最喜欢像跟屁虫一样跟着我,他说他喜欢做我的一条小尾巴,事实证明,他的话成了最精确的预言,这条小尾巴一跟便是三年。
我们相识是英雄救美人。
周日我叫上宿舍的小可去市里购物。她可是一个砍价的高手,曾经在一家店铺把原价少一分也不卖的店主直接砍晕,一件正宗山羊皮的衣服被她砍到三折。那一役,我对小可那可是羡慕嫉妒恨啊!羡慕小可从小就有的超级禀赋,嫉妒她一眼就能看到商品的瑕疵,更恨自己比她多了两只眼却不能断定是否物有所值,所以每次出门购物都喜欢带上小可,购物的时候有她,人就会觉得倍儿踏实、放心、自在。
那天,我们还是像往常一样在市里第一大道逛街,那是我们每次逛街的必去之地。当我们在商铺里溜达了好久,疲惫到再也不想多走一步路的时候,突然,一条丝质围巾映入我的眼帘,顿时我像打了鸡血似的浑身充满力量,我朝小可一使眼色,她便意会的点了点头,在小可同商铺的老板热烈砍价之时,我不经意的一抬头,一个长相龌蹉的男人正凶狠地瞪着我,瞬间,他便拽我的包包,把我整个人拖倒在地。一个小女子哪里来的力量和一个抢劫的男人对抗呢?还没等我发出呼叫,那男人就拿着我的包包便飞快的跑进了一条胡同。由于事情发生突然,我同小可面面相觑。
“抢劫了!”很长的时间后,我们才如梦方醒。我呆坐在地上,眼神无助地看向劫匪跑进的那条胡同。
直到看到那个失而复得的包包出现在我面前,这才回过神来。我紧紧抓住它,再也不肯放手。里面有我的学生证,有我的银行储蓄卡,校园卡等等。在大学生活这些东东真的是缺一不可啊!直到清点了第二遍之后我才心有余悸地看到了家浩。这个可爱的男生立刻露出了调皮的小虎牙,笑着问:“没吓着你吧?”
“哦,我没事,你好厉害。”我发自内心的称赞道。我掏出皮夹内的五百元钱递给家浩。“谢谢你,一点小意思。”
家浩笑了,一脸的坏笑:“我视金钱如粪土,我不看重钱!”哈哈,没想到还是一个咬文嚼字的书生哈。
我们对视一笑,像五百年前许下誓言今生定要重逢的那些男女一样,就这样我们相识了。那天我们一起吃了龙须面,吃了麻辣鸡,吃了小龙虾,喝了许多的奶茶、可乐,酸梅汁,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胃肠空对月啊。
从那以后,我们就撕扯有白领,往来无白丁。家浩来自阿里山姑娘的故乡云南,他经常穿上民族的服装来看我,顺便还会唱上几句家乡的歌曲。他的歌喉婉转啼鸣,歌曲清润圆润。经常一曲歌罢,引来围观者甚众,甚至连空中喜鹊也不禁驻足在树上欣赏着他美妙的嗓音。
每每聊天谈到抢劫的事情,那可怕的一幕总使我心有余悸,唯恐再出现一次、两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或许就是这样吧,现在一想起那天的事情心里都还会发慌。然而家浩却是那样的平静,“在劫匪冲进胡同后的第一时间我也冲了进去,那劫匪看到有人紧跟就突然一个转身拔出刀子,朝我嘶吼着:“小子,不关你事,赶紧给我滚。我淡淡的看着他,然后左手猛地在劫匪面门一个虚晃,那小子持匕首狠狠的朝我手臂刺去,我顺势右拳一个前冲,一记掏心重拳击中他的心口,只闻一声惨叫,那小子直接**晕在地。直到警察来了才叫清醒他。”
我像看天外来客似的看着家浩,手不自觉的紧握着家浩的手,由于紧张头上一时竟冒出了冷汗,家浩用纸巾给我擦拭额头。“乖,有我在你就不会怕了,我可是武林高手。”也是有武林高手在身旁护卫,我还有什么害怕的呢?
生活过的悠闲而有趣,那段日子我像是找到了归宿感一样,全身被莫名的安全感充斥着。“就这样被你征服。”我莫名的想起那英的这句歌词,经常会唱起那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曲调,我的家浩,我的爱!
我是大小姐的脾气,在我的面前,家浩也就只能做个小男人,做本小姐我的御前跟班。我虽喜欢家浩,但这不足以使我为他改变我的脾气、我的嗜好、以及我对另一半的要求。
我的要求其实挺简单的,首先他的外形必须要帅,一米八以上的个子,脑子要灵活,会疼人,重要的是看着一定要顺眼,即使金钱万贯,只要我看着别扭那也白搭。而对于家浩我则是降低了自己的标准的,家浩只有一米七的身高,看在他英雄救美的面子上就不做计较,就相抵消吧,但心里总还是会有那么一点小小的遗憾,直到遇到了灏明。
灏明他是我的中学同学,属于那种让人一见难忘,哦不,是一见倾心的美男子。笑起来嘴角还有两个明显的酒窝,深情的眼睛具有秒杀女生的魔力,灏明所到之处都会引集一群羞羞答答的女生。他是那些情窦初开的女孩们公认的帅哥,他的一个眼神便会让那些女孩瞬间的智商降为零,高兴个好几天,自然而然灏明也成为女孩子们在宿舍谈论最多的话题。
然而,作为众多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灏明,我却是一点也不喜欢。他来自单亲家庭,或是由于在这样一个环境中长大的缘故,他身上总透着一股冷漠还有自私。只要是和自己利益相关,他便会急凶凶的去争,有些时候甚至是不择手段。占小便宜是灏明的硬伤,记得在中学时班级同学经常丢失的那些学习用具最后都会在灏明的书桌里找到,而我一贯的做法便是敬而远之,从中学我们就不是什么朋友,高中、大学亦是如此,毫不搭腔。不喜欢归不喜欢,这并不会影响他在我眼前出现的频率,校园、商场还有图书馆似乎不论在哪里都会看到他鬼魅般的身影。
自从那次提包被抢后我就把强身健体作为自己的目标,因为觉得被抢贼一下推倒在地让我觉得很没面子。于是每天早上起来必做的一件事便是上山跑步,可没想到灏明竟是登山的常客。当每天都会遇见自己最讨厌的人,那种心情想想也知道的。
岁月可以带走许多年少的往事,但却带不走一个人的模样,灏明一笑起来还是有着甜甜的酒窝,还是有着迷人的眼睛,但他贪小便宜的习性在我的脑海中深深扎根,挥之不去,然而直到那个雨天我对他的看法才有了改变。
记得那天忽遇大雨,登山的人都聚集在一个山洞里避雨,雨持续的下着,丝毫没有要停的迹象,狂风夹杂着暴雨铺天盖地,自然而然山洞的水位暴涨。
“大家快做好下山准备吧,这样下去山洞会被雨水淹没的。”灏明喊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下山?”有人提出质疑。“暴雨暂时是不会停的,但在这里就只有等死。”灏明不容置否的回答。“我第一个出去,大家排好队跟在后面,都要互相抓紧前面的人,山下不远处就有人家,大家不要担心。”这是我心中一直存在的那个灏明吗?这么的见义勇为,这么的舍己为人。。。我乖乖的抓紧前面一位大哥的衣襟,小心地走跟着队伍走出山洞。
狂风暴雨肆无忌惮的朝我们袭来,衣服早已湿透,队伍被大风吹的左右摇晃。“使劲抓紧了,一定不要松手。”夹杂在暴风雨中的灏明的声音显得那么的微弱。山上的小径变成了一条凶险的河流,暴雨狂风像鞭子一样抽打着每个人的身体,四周充斥着暴风雨疯狂的嬉笑声,队伍前列的灏明依旧不停的大声提醒着每一位登山者。
时间过的很是漫长,越漫长就越足以证明艰难。我记得有一个笑话这么说,有人问爱因斯坦什么是相对论,他说“当你坐在火炉上一分钟像一小时那样的漫长,当你同心爱的姑娘在一起时,一小时像一分钟那样的短暂,这就是相对论。”现在的我们就像坐在火炉上一样,煎熬着那一分一秒,只是取代火炉的是狂风暴雨而已。
在足足的一小时之后,终于安全下山进入民居家,顷刻间所有人的都瘫倒在地。我们每个人心里都知道,要是没有灏明指挥和当机立断后果真的不堪设想。那一刻,看到如释重负的灏明笑了笑,我的眼睛湿了,是泪水,咸咸的。
之后,不论在哪看到灏明我都会主动去打招呼,全然没有了往日陌生般的感觉。灏明也会主动找我说话,再慢慢地熟悉中我们的共同语言多了起来,对灏明我有了异样的感觉,但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愫。这难道是爱情?
我不信这是爱情,可是为何我看到灏明总是心跳耳热,为什么看不到灏明却一再的想看到他。每天最盼望的就是登山,等着这个从小就厌恶的男人出现,我开始不能理解自己的这种举动和情愫。我已经有了恋人了,他就是我的家浩。但我欺骗不了我自己,对于灏明确实有着一种说不明的情感,而这种情感是我无法掩饰的。
对一个人的爱就是对另一个人的残忍,我的爱有限,不能均分给每个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开始冷落起家浩。家浩买回来吃的,我不再小鸟依人般的高兴,家浩带我出去玩,我提不起兴趣便总是找理由推脱。看到家浩一次一次失望的神情,我有压力觉得对不起家浩,但同时又觉得像是再慢慢地解脱。为了灏明?我不知道...
我同灏明走的越来越近,发现他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他,不是我记忆中讨厌的那个他。现在的他大方、热情、向上,他会给我讲他今后的理想,办公司、挣大钱,然后我们一起去周游世界,是的,他的理想中多了一个我。我陶醉在我们所畅想的未来的的幸福生活中,却忘记了曾经的家浩,曾经那段不能以为会永远记得的爱情。或许不能说是忘,只是隐藏了起来,对的,新的记忆总会占据那些旧记忆的位置,慢慢的,便有了一个叫做记忆的长河的东西。
“笑娜,你不认为我们很有缘分吗?从中学到大学,我们总在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但我们的心却一直相隔着千万里。”我用手去掩住灏明的嘴巴,“别说这些,现在的我们距离不是一直再拉近吗?我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你说不是吗?”灏明露出了笑容,他那可爱的虎牙像一道闪亮的匕首在我的眼前一晃就不见了。“是啊,是啊,我们都会找到我们理想的一半。”灏明附和着。
“灏明。”
“嗯?”
“那时的你有那么多的缺点和不足,小气、自私、冷漠还有贪小便宜,为什么现在的你和那些一点也没关系了呢”我搂着灏明,脑袋贴在他的胸前,真诚问到。
“我还是以前的我,其实我根本没有改变,以前我也是很真诚啊!”灏明又笑起来,是的,他的笑看起来是很真诚。“哦,那是我以前看花了眼,最好的就是现在的你。”我给自己找台阶下,并且下的还是如此的坦然。
这难道就是爱情?成全对方,牺牲自己的小虚荣心。我有些忐忑起来,有些不敢把握今后我们的发展了。但有一条我不能否认,我爱灏明,今生唯一的爱!
对一个人的爱竟会被掩埋了十几年,一次偶然的机缘巧合就会焕发所有青春的活力,为了潜藏在心底的那份爱情会不择手段的去追求,爱情有错吗?还是我们错了呢。望着对面的家浩,我流泪了。我不是一个脆弱的女孩,可是对家浩来说我就是他的一切,我这样做是不是太残忍,他失去的不仅是我这个人,而是精神支柱。面对着这个可以为我流血甚至牺牲的男人,我是不是太过绝情了呢。
我们喝着咖啡,他喜欢喝拿铁,而我则是一杯卡布奇诺,可今天的他却喝起了伏特加。我看着他把浓烈的液体一杯接着一杯的灌进自己的嘴中,眼角淌出了泪水,我想感受一下那泪是不是热的,可是,我却没有。
是啊,我们的一切到这里便算结束了吧。我没有给他我的任何承诺,他却把他的心掏给了我。他成全了我对灏明的所谓的爱情。
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着灏明,不单是因为我爱他,还因为内心想对灏明的补偿,以前的我对他的冷漠像一把刺入我心灵的刀子使我难受。我们在公园看草长莺飞的季节变幻,我们在商场欣赏琳琅满目的精致商品,我们去观看全球同步上映的外国大片,我为灏明献出了我的时间、精力以及所有的热情和爱,对于他我的爱不曾有一份保留。就这样我陷入情网,觉得他的一切比自己重要多了,这是一个女孩的死结,就这样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以为这就会是所谓的永远,这是一个女孩对未来生活的最美的憧憬。
我成了一个傻子!都说处于热恋的时候智商大幅度的降低,或许真的是这样,在半年的时间,我花掉了太多的金钱,父母给我的生活费、自己给高中学生补课收入,我省吃俭用所有的给灏明买这买那,这些我都不在乎,我只知道我想要对他好就这么简单。我把灏明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打扮成一等一的帅哥。可是他呢,为我做过什么呢?
爱是两颗心的交换,一颗心是不行的,时间久了,终会疲惫,终会碎,一颗心的爱最终会受伤的。我不知道我和同灏明会不会有一天也是这样吗?从当初对灏明的不理不睬到如今的热恋狂爱,我从爱情的低谷起步直接进入爱情天堂,像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我不知道会不会在这样的爱情里迷失方向最后甚至受伤呢?
“笑娜,你给我买的这件衣服真是土气,你让我怎么出门?”
“笑娜,你的眼光真的不行,宜居青海的房子比海之畔的房子好多了,等有钱了就买宜居青海的房子。”
总是不满意,总是话里有刺,慢慢的问题似乎越来越多,难道那天清晨暴雨带给我那个崭新的、乐于助人的灏明并不是我看到的想像中的的那样子?是我的错觉?是不可靠的?可是一个连生与死能可以置之度外的人在爱情上会如此的不认真吗?...
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和家浩联系了。那天我一个人去逛商场,看到了家浩急匆匆的背影,只是和以前相比显得消瘦了很多。我躲在人群中,默默的注视着这个我曾经爱过的男人,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落寞。或许一个人在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有时候即使得到最好的感受不到那份好一切也徒劳。但我对灏明还是有信心,的,我相信我们的爱情!
爱情是什么?是每日的争吵,是漠不关心的生活,还是只是一个人的爱情呢。那天,我决不会忘记的那个深夜。。。灏明一直没有回我们居住的小屋,我打他的电话,他说同学聚会,当我再拨的时候,便已关机。外面下着雨,我毅然决然的走进雨中去寻找灏明。
在那家昏暗的酒吧,那一幕刺痛了我的眼睛,灏明缠抱着一个女孩,他们彼此吻着,像一对久恋的情侣,而灏明更像个**的男人。我几乎是颤抖地走进他们,然后呆呆的站在灏明的面前,而他几乎没有看我,依然同那个女孩亲亲我我。我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一样,心里有太多的为什么,有太多的不解,有太多的愤怒。。。终于,我拉起了灏明,这个我曾经深爱过的男人,狠狠扇了他一记耳光。他恶狼似的看着我,抓住我的头发,狠命打我。我哭喊起来,浑身发软然后瘫倒在地,这就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这就是我放弃一切去寻找的真爱?
“庄笑娜,你给我听好了。我从没有爱过你,你就早点死心吧,你以前看不起我,歧视我是吧?哈哈,我都还给了你,你不要哭哭啼啼的装可怜,委屈,现在这一切才是你该得到的,你以为我是好人?呸!你知道我有多少女朋友,多给你十双手你也数不过来,你以为那天我是为了那群**吗?我是为了让你看看我的演戏功力,我是会演戏,而且很会演戏,你这个小天鹅还不是被我骗了!哈哈......”这个男人还在歇斯底里地说着。后来我已记不清了,我的心却已经被轰炸开来,最后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小可在我的身旁——我的好姊妹。我继续的昏睡着,我的心已经死了,肉体活着还有何用?我的真爱,也只不过是一场被耍的游戏罢了,原来我一直是在唱独角戏,像个小丑一样痴情的融入剧情,感动的只有自己。。。我想到我的父母,想到爱着我的家浩,想到曾经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泪水无声地滑落......
几天来我不吃不喝,是真的一点食欲也没有,只靠着营养液的注射。我甚至拒绝医生对我的救治,我不想继续活着,一切像噩梦一样,我已觉得自己遍体鳞伤,那一刻的我只求速死。
住院期间小可一直陪着我,安慰我,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撑起了我心灵的晴天,她让我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爱情算什么东西,我苦笑了。她给我讲她的趣事,讲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讲砍价的秘诀,总之,逗笑我才是她的最终目标。她笑起来很灿烂,像透过窗户洒进来的那一抹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