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我刚有闲暇写点东西,趁夜深人静,也来跟大家讲讲律师眼中的婚姻。
知乎上有个问题:身为律师碰到的最奇葩的离婚案件是什么?
恕我直言,我所遭遇的奇葩离婚理由比那个问题下的大多数回答都有过之而不及。
为什么呢?因为我就是个遭遇奇葩事件的体质,开庭时候亲眼看到法官下巴掉下来这种零概率事情都能碰上,我能说什么?
先说下身份,首先我是律师,专业在婚姻情感方面,婚姻情感律师处理的不仅仅是离婚诉讼,事实上婚姻过程中的情感陪伴和家族传承也是我们的工作,我是有一个团队的,团队中包括律师、情感师、心理医生还有专业的小三劝退师。
其次呢,我是民政部门邀请的家庭劝导师,也是人民法院庭前调解的调解督导,所以我比其他的律师能看到更多的离婚案例,再配合我那奇葩的体质,真可谓“狗血与八卦齐飞,奇葩共**一色”。
远的不说,就说今天来找我谈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性生活不和谐,要离婚。
嗯……性生活不和谐的确不能忍,我照例要问一句,那不和谐多久了?这个影响最终判决,肯定要问清楚的是吧。
结果女孩子的回答让我跌破眼镜,还是处女?
我仔细又看了遍他们五年前领取的结婚证,那为什么现在才来离婚?
女方憋了半天才说道,男方不是生理不行,是心理不行。
这个我又奇怪了,你们不是没有夫妻生活吗?怎么知道男方生理没问题?
女方又告诉我,她给男方找过小姐,测试过,没问题。
听到这里,我突然不想问下去了,因为我已经隐约闻到狗血的味道,毕竟是来咨询离婚,那就直接谈双方诉求比较好。
没想到的是,女方见我不问,反而着急了,竹筒倒豆子把所有事情都跟我说了个底朝天。
原来男方是同性恋,迫于家庭压力和女方结婚,婚后,女方不遗余力积极地要把丈夫掰直,于是就看那些电视剧学啊,不知从哪里弄了点**,又以旅游为名义,在和男方住酒店的时候,给男方下了药,然后找了个小姐进去,接着么,大家就懂了。
这样来了一次后,女方以为老公直了,满怀欣喜要过没羞没臊的夫妻生活时,知道全部真相的男方直接搬出去了。
就这样耗了几年,女方实在熬不住了,没办法,只能离婚。
我嘴欠地问了最后一个问题:“当年你为什么找小姐,自己没上?”
“那个药很猛,我又是第一次,怕弄伤自己……”
嗯,药很猛……嗯,第一次……嗯,弄伤……
好在我多年浸淫奇葩案的坚强小心脏让我在关键的时候端住自己的表情。
当事人一脸崇拜:“律师,你怎么一点都不惊讶?”
“嗯,我见多了。”微微一笑,点到即止。
故事里的人名都是化名,情节也有艺术加工。
第一个故事,是我们所一个老律师跟我说的,和善恶到头终有报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