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不知是谁开了灯,刺目的光打在叶筝脸上,让熟睡中的她睁开了眼睛。
“床上那个不是傅行洲吗?江城首富的傻儿子?”
“叶大小姐怎么和一个傻子睡在一起了?”
“快拍快拍!这绝对是今天的新闻头条!”
此起彼伏的讨论声传入叶筝耳中,让她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看清楚眼前不断闪烁的镁光灯,以及这酒店房间的布局,叶筝太阳穴重重一跳。
她重生了!
重生在二十二岁,失身于傅家傻儿子那一天!
前世,她深爱江津生,爱了他十年,可是江津生却联合她同父异母的妹妹叶娇算计她,让她失身于傅行洲,甚至教唆自己告傅行洲**。
当时她愚蠢至极,全部照做了。
“让一让,让一让!”正回忆着,叶娇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
她拨开人群,跑过来握住了叶筝的肩膀,当即哭了出来:“姐姐,你怎么被这个傻子糟蹋了?我们一定要告他!告到他坐牢!”
叶筝眼神淡漠,对她的话充耳不闻,杏眸抬起,撇了眼站在她身后的江津生。
“阿筝,我昨晚才答应叶叔叔做你的未婚夫,怎么今天你就……”他故意欲言又止,停顿数秒,又痛心疾首地道:“你放心,我不会嫌弃你的,我会待你像从前那样。”
听到这里,叶筝冷笑。
像从前那样,表面当她的未婚夫,背地里却和妹妹叶娇勾搭在一起,还养着一个**小四吗?!
像从前那样,联合叶娇母女,把叶氏收入囊中吗?!
像从前那样,弄疯自己的母亲,害死自己的父亲,再把她丢到荒郊野外喂狗吗?!
江津生,上辈子是我瞎了眼,错信你这个**,但这辈子……她默默咬牙,杏眸泛起狠意。
“吵死了。”一道不悦的低沉音线,宛如大提琴般悦耳好听。
叶筝这才看向床上的另一个人——
傅行洲。
他躺在床上,手背遮住眼睛,性感的薄唇紧紧抿着。
男人撤开自己挡着眼睛的手,从床上坐了起来,抱着叶筝的手臂靠在她下巴上,眼皮都没抬:“仙女姐姐,他们是谁?”
仙女姐姐?
叶筝抽了抽嘴角,才回答他的问题:“一群不想在江城混了的记者媒体。”
这对话一出,现场的媒体瞬间胆寒。
江城首富傅家的二少爷,虽然是傻子,但无人敢惹,至于叶筝,更是无人不知的江城第一名媛。
得罪他们,只会丢了饭碗!
有不怕死的记者发问:“叶小姐,你们是什么关系啊?”
“傅先生是我男朋友,我们昨晚喝多了在酒店歇脚,你们还想在江城媒体圈混下去的话,立马给我滚!”叶筝言语之间,气势十足。
闻言,傅行洲睁开了眼。
他眼底泛出意外的神色——
男朋友?
这位仙女姐姐还真是张口就来啊。
叶筝话一出口,媒体面面相觑……
“不是说这是一起**案吗?”
“是啊,我收到消息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
江津生和叶娇也交换眼神,都表示不可置信。
叶娇更是低声问江津生:“她是不是疯了?竟然说傅行洲是自己的男朋友?明明她喜欢你喜欢得要死……”
江津生皱眉,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待会儿再问她。”
媒体已经再次把话筒递到了叶筝脸上——
“请问你是什么时候和傅先生在一起的?”
“叶小姐貌美如花,稳坐江城名媛圈头把交椅,怎么会和一个傻子谈恋爱?”
叶筝一脸不耐烦:“关你们什么事?三秒之内给我消失,否则……谁也别想再在江城混下去!”
这话一出,媒体作鸟兽状散去。
房间里只剩下叶娇江津生和……傅行洲。
傅行洲重新躺回床上,扯过被子盖过头顶。
不知怎么回事,叶筝从他的反应中看出了不耐烦。
叶娇毫不掩饰地哈哈哈哈大笑了几声:“傻子还不好意思了?!真逗哈哈哈哈哈哈……”
叶筝皱了皱眉:“你们也出去吧,我要穿衣服了。”
江津生装模作样地问:“阿筝,你怎么会和这个傻子睡在一起?你这样让叶叔叔知道了,该多伤心?”
“昨晚怎么回事,你不清楚吗?”叶筝意有所指。
听到这话,江津生皱眉:“你什么意思?”
“出去!”叶筝态度很冷。
叶娇只觉得叶筝和之前好像不一样了,而且她竟然说傅行洲是她男朋友,这让她和江津生的计划无法照常开展。
她拉着江津生离开了房间。
周遭也都安静了下来,叶筝这才扭头去看藏在被子里的男人。
她伸手拉开被子,傅行洲冷硬的面容露了出来。
他打量和探究的目光落在她脸上,眼神孤傲,不太像是傻子。
叶筝稳了稳心神,才试探性地对他开口:“傅先生,你昨晚怎么会来这个酒店?你家里的保镖没跟着你吗?”
问话的时候,叶筝想——
他看起来挺正常的,到底哪里傻了?!
这时候,男人从被子里抽出手,食指挑着个什么东西转来转去:“玩具,我有玩具了!”
叶筝看清楚他手里拿着的是自己的内衣时,整个人都愣住了,脸更是涨红一片!
还以为是装傻,原来是真傻!
她伸手把自己的内衣夺了过来,看着他教道:“这是女人的东西,男人不能随便拿的,知道吗?!”
傅行洲盯着她,无意瞥见她脖子上留下的痕迹,暗眸微动。
叶筝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
她想起上辈子状告傅行洲**害他坐牢的事情,叹了口气,喃喃自语地道:“对不起啊。”
对不起,上辈子我不知道你也是被人算计的,才害你坐了两年牢,但是这辈子,你不用坐牢了!
叶筝回顾完,对他说:“你转过身去,我要穿衣服了。”
她话音落下,他倒是照做了。
叶筝没想到,这个傅行洲虽然是傻子,但能听懂人话,还很顺从。
这一点,还不错。
她开始打自己的小算盘,既然和傅行洲已经睡了,而且也不打算再告他,那不如——
她成为傅家的儿媳妇?!
一来,傅家在江城声名威望,产业无数,包括叶家在内的一众豪门都只能望其项背,和傅行洲订婚,她从此就多了傅家一个靠山,百利而无一害。
二来,和自己**的人成为未婚夫妻,她也不必再做声名狼藉的叶筝了。
也许,这是老天冥冥之中在帮她。
傻子有什么大不了的?
傻子比心如蛇蝎的正常人好千百遍!
叶筝这一世只想复仇,血洗前耻,改变自己的命运,什么爱情,什么男人,对她来说,都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