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沈鸳徐锦年的小说是《豪门盛宠影后她百媚千娇》,是作者白不拖更最新写的一本豪门总裁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娱乐圈+甜宠+打脸】1:娱乐圈内出了名的狐狸精,沈鸳,坐拥黑粉无数,得罪半个娱乐圈,被打压得糊成三十八线,却一夜之间,忽然成为顶级奢侈品代言人,一炮而红。所有人都说她,榜上商圈富豪,才能这么青云直上。2:商圈太子爷小徐少,据说心中一直有一位白月光,多少女人上赶着来,他连看都不看一眼。洁身自好,矜贵清冷,脾气古怪。3:热搜词条:小徐少公开恋情,配图一张徐锦年微博截图:十年到期,我的小公主,我将向你奔赴而来@沈鸳ovo网友热评:灰姑娘遇到她的白马王子,这场爱情,从青春起开始!4:某千万粉大v狗仔,曝光一张合照。上面是一个穿着学生制服的少女,和少年徐锦年。少女绑着马尾,仲夏的温度让细汗浸湿她脖颈上的碎发,校服上胸口的金色校徽,印着海城最高学府:凤临书院的标志。大v贴一张老旧的处罚报告,发文字称:凤临书院千金,和徐家大少爷的处罚单。什么灰姑娘和白马王子。顶流圈从来就是门当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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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徐锦年缓步而来,单手搂上沈鸳纤瘦的腰肢。
拍摄地有转向其他地方,但是无论什么地方,都没离开摄影棚。
好的场地暂时还不需要,时尚杂志周刊之类绿棚拍照后期p背景就行了,主要的秋冬季款新品是要在秀场上展现的。
所以沈鸳这些日子在缪斯的通告,基本除了缪斯公司,其他地方几乎没几个。
徐锦年得以日日探班,陪美人吃饭。
他个子高,低头轻轻一抱,就能把美人全部揽进怀里。
沈鸳收起手机仰头看他,眸子里清晰的映着徐锦年的身影。
就好像她的眼里满世界只有徐锦年一人。
这颇得小徐少欢心。
“你寻常没事的吗?”沈鸳纳闷的说:“见你一整天都能呆在这里,不用回公司?”
徐锦年好喜欢摸她的脸,触碰她的皮肤,拿指尖勾着她的下巴,说:“公司又不是离了我就不需要运转了,有些事情我在这儿也能处理,既然已经收工了,那之后还有事情吗?”
沈鸳摇摇头。
徐锦年说:“那正好,剩下的时间,我征用了。”
沈鸳:“?”
他牵着沈鸳的手带着她走。
缪斯都是自己人,对于他们之间的关系早已经心知肚明,只有苏野还是一脸的纠结,看徐锦年,是一副家长看着外头供自家白菜的猪。
把徐锦年形容成这样其实很难,苏野就是没办法直视。
…
沈鸳坐上车,被徐锦年按着亲自系安全带的时候,这人还俯身,在她额头上落了一个吻。
他对沈鸳的感情真的不加掩饰。
每个举动都仿佛在说“你是我穷极一生追求的梦想,你是我最爱的人。”
小徐少亲自开车,打着方向盘,桃花眼里蓄着浓厚的笑意。
看他心情这么好,沈鸳也跟着心情好起来,只是多年习惯,她总忘不了刻意压下七分盎然,她问:“去哪里?”
“家。”徐锦年单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摸索过来,握住了沈鸳的手,说:“鸳鸳,搬过来和我住吧。”
沈鸳盯着他看。
家?
她的字典里,这个词汇并不能带给她归属感。
当年的沈家于她而言,像个困缚她的巨大牢笼,勒的她喘不上气。
可面对徐锦年却不一样了,沈鸳反倒有了一丝期待感,面上却丝毫不显露,只是眨眨眼,垂了眸光。
她身上还穿着缪斯给的拍摄服装,没换下来,是一件深色系连衣裙,腰间有纽扣束紧了腰肢,显得她整个人格外清瘦优雅。
她皮肤好白,是撑得起这样深沉的颜色的。
丝滑的布料下是一双修长细白的腿。
就是可惜,**的不多,膝盖以下穿着长靴。
就这样,徐锦年也都不敢多看,她精致的如同一个玩偶,连坐姿都很有讲究。
徐锦年不喜欢,甚至是心有余悸。
就是因为这些破规矩,他和沈鸳错失好多年。
车子开到目的地,是在京城富人区,名为丽景湾。
徐锦年安排好的房子在中心最好地段,沈鸳压下自己的情绪,被他牵着带上了楼。
从装修风格到物件摆设,都和当年她在沈家的那个屋子,那个房间,一模一样。
沈鸳顿在原地,停了脚步。
她站的笔直,眼神透着不解:“这是......”
“海城沈家那个宅子,你父亲用了手段,自己住不了,银行也卖不掉。”徐锦年推开一间移动门说:“我就进过两次,房间陈设细节可能记不太清楚,设计图弄到手也没有细节,只能凭感觉来。”
移动门开后,是衣帽间。
沈鸳的衣帽间,里面放着各种衣服和饰品,大的惊人,她往前迈了一步,惊叹的看着眼前的一幕幕,问:“你凭的什么感觉?”
“你喜欢的那种。”徐锦年笑盈盈的看着她,笃定的说:“你以前喜欢的那种,现在口味没变吧?”
沈鸳忽然禁声,喉咙堵的她难受。
她是海城沈家的唯一的女孩,从小过的就是精致的日子。
吃饭有讲究,吃的东西也有讲究,上什么课,必须是什么有名声实力,还不能有负面新闻的老师来教。
她穿衣打扮需得符合身份,符合沈家要的那种感觉。
她十八岁之前,都不是为了自己而活。
沈家那个房间,那个屋子,里面太多都不是她要的,但那个衣帽间。
那里藏着弟弟沈临风,偷着送过她很多东西。
姐弟俩心照不宣,她依旧是沈家的木偶人,而沈临风,悄悄守护她心中一点净土。
沈鸳对那个家感情很复杂。
说不上恨,但却很讨厌。
她下意识的想说不喜欢,可对上徐锦年的目光,忽然觉得,不喜欢的原来只是那个家,那个家里面的人和生活气氛。
“喜欢。”她伸出自己带着手套的手指,去碰了一下衣帽间的一串珍珠头绳,说:“你送的,我就喜欢。”
徐锦年走过去,抓住了她双手,盯着她的眼睛,缓缓摘下手套。
“我知道沈家规矩多。”他牵起沈鸳的右手,在自己唇边,轻轻落下一个吻。
说话的时候,温热的气息就铺撒在上面,徐锦年嗓音温润,透着令人沉溺的柔情,说:“以后在我面前,我希望你不需要遵守这样的规矩。”
沈鸳抬眸看着他。
那双桃花眼里,好似有邪气,说话跟蛊惑人心似的:“鸳鸳,这样太累了,在我身边你不用这么累。”
你可以放下所有的防备,你可以懒散随意甚至披头散发凌乱的出现在我面前。
怎么样,都可以,我喜欢你,我不会嫌弃你更不会说你什么。
在我面前,你不需要那么多规矩。
沈鸳是动容的。
她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用行动去迎合徐锦年的话。
她脱掉了长靴。
沈家规矩,在外不露腿,不露手,不多言,不大笑,笑不许露齿,说话不能大声…...
太多太多了,太变态了。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规矩这么好解释的了了。
沈鸳从来都知道,自己存在沈家是因为什么,沈家要求她怎么活。
但是她不愿意,她从来就不愿意,又身不由己。
沈鸳踢了鞋,脚踝细白。
她好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