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崇阳路有个崇阳小学,年代久远了,近期出了桩令人匪夷所思的命案子。
我第一次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已经是案发两天后了,那个时候我还在南城大学的食堂里,跟程思思这个丫头抢全食堂仅剩的最后一盘油焖大虾。
我端着一盘油焖大虾,另外又外加跟食堂阿姨要了一杯五谷杂粮米糊,在程思思同学愤怒的小白兔红眼睛的瞪视下,一步一个怨妇脚印跟在我身后。
“我说大姐,吃饭就吃饭,能不能别用这种哀怨的小眼神来看我?”
由于实在是受不了程思思同学那幽怨的大眼睛,我实在是没有忍住,紧接着上下打量了一番与我隔桌相对而坐的程思思同学。
猛然间突然发现了一个异样,程思思同学有着一双大大的杏仁眼睛,长长卷翘的睫毛扑闪着,向来大大咧咧的性子,走的是甜美淑女范。
但是今天,我却发现程思思身上穿着一件并不薄的薄荷色风衣长外套,在这个三伏天里,实在是扎眼。
不等程思思夹起我盘子里的大虾反驳我,急忙打断,大声质问道:“喂,你热不热啊,快捂出痱子了!”
程思思被我这么一质问,登时扭头左右前后看了看,一脸生气地回头,冲我压低声音说道:“死丫头能不能小声点?嫌我还不够凸显么!”
我摇头,追问道:“搞什么神秘事情,你到底怎么了?”
程思思趁我说话的时候,顺利地往自己的盘子里夹进去了三只红油油的大虾,偷偷乐道:“昨晚跟我男朋友出去玩来着,出了点意外,进了林子里,该死的蚊子咬了我一身的大红包,你瞧瞧,我还敢穿短袖出门吗?”
程思思一边说着,一边麻溜地将自己左胳膊上的袖子挽了起来,我定睛一瞧,果不其然,排排像是长在上面的大红包,就像是刚被咬过的一样,鲜红鲜红。
不过,从程思思嫩白的胳膊上我还看到了一条隐约可见的蜿蜒细细红线,从手腕位置似乎一直蜿蜒向上,突兀又显得诡异不可捉摸。
“这是?”
我扯着程思思的衣袖,程思思瞅了眼旁边的人,一把扯下,冲我埋怨道:“牧晓,你够了啊。”
“到底怎么回事?”
见我这么穷追猛打地问,程思思犹豫了一下,抬头,眼中满是恐惧与担忧,“晓晓,你听说过崇阳小学发生的拿起命案吗?”
我最喜欢听一些刺激的故事,譬如鬼故事,杀人案件什么的,程思思一脸神秘兮兮的样子,我提起了满心的好奇心,冲她点了点头,示意她继续说不要停。
“昨天晚上我跟我我男朋友去那里了,在一楼一间教室看到了一个穿着白裙子的长发女鬼,逃出来的时候我们都吓坏了。”
程思思确实像是在讲鬼故事,但我的心还是惊住了,程思思这个人虽然平时说话喜欢动不动开玩笑,但是今天看来,却并不像是在开玩笑。
“别逗了,世界上要是有鬼的话,我给你买一百份油焖大虾!”
程思思的脸色白了白,怒道:“牧晓,我没跟你开玩笑,就知道你不信,早知道不告诉你了!”
我笑呵呵地打趣了过去,额头上已经惊出了一身的冷汗,明明是闷热的三伏天,我却觉得浑身凉飕飕,感觉不到丝毫地热。
吃完,跟程思思回了趟宿舍,把我那件淡蓝色的薄防晒衣找了出来,丢给程思思穿,她穿那件大风衣实在是太扎眼了,想不出名都难。
下午的课实在是太无聊,大三下半学期临近放假了,我坐在政法老师的课堂上,每隔几分钟看一眼手机时间,心里盘算着晚上兼职的时间。
好容易挨到了下课,程思思就冲进了教室,拽着我就往外走。
我挣脱不及,这个丫头也不跟我说明情况,有些生气,甩开手,“程思思,你又搞什么!”
程思思脚步不停,手又拽着我的衣服,一直把我拉到了校门口,不等我开口,却在校门外见到了一个老熟人。
老熟人,我却感觉格外地陌生。
在我四岁那年,母亲带着我离开了通湾村,其实我却是隐约知道的,我跟母亲是被外婆跟父亲亲手赶出来的。
当年的仇恨一直拌着时间助我成长,被绝情地驱赶扫地出门的,还有母亲一辈子的幸福。
如今已经二十一岁的我,去年亲手将母亲下葬,含怨而死的母亲,就因为我那七月初七之锁不住的命的命运诅咒。
父亲已经多年未曾见过面了,可是四岁的记忆能够记住点什么?
虽然面孔是生硬的,但那体型和面容,隐约当中我还是第一时间就觉察到了些什么,那莫名的熟悉的感觉,夹杂着愤怒与仇恨瞬间将我席卷住了。
突然之间,我看着身边一脸期待的程思思,顿时火上心头,积攒的情绪瞬间爆发开来,吼道:“程思思,你是不是找事!”
我转身离开,不出几步却被一只大手从身后抓住了胳膊,那满是老茧的手被我第一时间就感觉了出来,奋力一甩,不夹杂任何的情面。
“你谁啊?滚开!”
牧庆愣愣地站在我身后,程思思将我拦下,一脸的委屈,似乎没想到我的情绪会转变的这么快。
“牧晓,他是你爸爸,你怎么这个态度?”
我是个暴脾气,但是当着牧庆的面,我却不能将最愤怒的自己表现出来,要是让他们一家人知道我还记恨着还认识着他们的话,我是厌恶这种感觉的。
我回头,冲牧庆温柔一笑,“最近脾气犯冲,不知这位叔叔找我是什么事情呢?”
牧庆脸色低沉了下来,随即而来的便是无限的悲伤,语气哀求,“晓晓,爸爸知道你不能原谅我,但是这都是大人的事情……”
“够了牧庆!”
我怒吼一声,眼见着牧庆一个大老爷们眼眶红了起来,“七月初七之锁不住的命,你难道忘了吗?”
被我这么一说,牧庆脸色一僵,人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我看着他的身体反应,笑得有些讥讽。
都是一样的嘴脸。
但,在我刚想转身的时候,牧庆从后面抓住我手腕的手更加大力了起来,而这个时候程思思却借故跑掉了。
估计她看着父女二人有了言语上的交谈,也不想再打扰我们。
但是,看着程思思跑掉的身影,我整个人都慌了起来。
程思思前脚刚离开,牧庆的脸色便拉了下来,拽着我往路边的一辆面包车走去,我怒吼不断,“滚蛋!放开我!”
任由我怎么喊叫,任由我向路人投去怎样的目光,就算我声称被绑架,最终仍旧还是在路人冷漠或者跃跃欲试的探究目光中,被牧庆连拖带拽绑上了车。
一根绳子将我的双脚缠住,一根绳子将我的双手绑住,整个人又被一根长绳子捆绑在车座上,动弹不得。
牧庆这个时候似乎松了一口气下来,脸上写满了心疼跟愧疚,一路上在我耳边说了很多当年的事情,我充耳未闻。
或许是我的冷漠让牧庆说得有些累了,落魄地坐在我的身边,并不敢靠近我。
“晓晓,这场冥婚是天定的,爸爸替你游说了很长一段时间,没用的。”
我大惊,冥婚?
我冷眼相待,“牧庆,把话说清楚,什么冥婚,谁的冥婚?”
牧庆见我开口,擦了擦红肿的眼睛,“七月初七之锁不住的命,今晚是七月初七之夜,你要嫁给一个死去的男人,晓晓,爸爸没有办法了。”
牧庆不是我的爸爸,我的爸爸在我四岁那年就死了,至于这场无厘头的冥婚,我是死也不会从的。
牧庆很意外我没有再接着问下去,我闭上眼睛,不用多想,也知道车子是开往通湾村的路。
快到村的时候,牧庆将我解开,再三嘱托不要惹是生非,否则我的麻烦会更多。
我不听牧庆的话,心里已经开始盘算着怎样逃走。
迎在村头的是一个看起来年老逾迈的老太太,拄着拐杖,见我下车,脸上似乎浮现了一抹激动的笑容来。
我倒是觉得恶心,将脸别了过去,跟着他们回到了那个陌生毫无熟悉感的平房。
久经沧桑的感觉,往事一幕幕似乎都浮上了眼前,绝情到头来化作了亲情,是多么地令人难以接受。
曾经我是个瘟神,被他们打出家门,他们是为了保命。
那么如今呢?
他们是不是也是为了保命,特地将我绑回来,像个祭品一样被送上冥婚祭台,替他们保命?
失落不言而喻。
刚进屋就看到了牧庆一张大大的黑白照片摆放在一个不大不小的祭台上,看样子,已经祭祀了很久了。
那一刻,我的心软了下来,自责愧疚涌上心头,如果当初没有我的话,母亲就不会命死他乡。
“冥婚不是吗?我答应你们,不过这些都是看在我妈的面子上。”
牧庆愣住,下一秒眼泪夺眶而出。
或许对于我来说,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让她心生牵挂的人,除了去年去世离开我的母亲之外,再没有一个人了。
牧庆的态度跟十七年前截然不同,就连外婆生平那嚣张跋扈不可一世的性格,如今见了我也变得温柔了许多。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从我的心底新生而出,后来我才想明白,这种奇怪的感觉源生于她那易于妥协的脾气。
至于我的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
一大家子的人在得到我的准确回答之后,仿佛都松了一口气,我看得出来,他们之前一定是做好了充足的说服准备工作。